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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政风行风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布、复查回访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评议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实现全市交通部门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加快交通部门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经研究,决定对此次民主评议整改情况向全社会公布,并进行全面回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整改情况

按照责任分工,实施整改的各单位要在8月底以前,采用有效措施,向社会各界公布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二、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后,要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访。

1、回访内容。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事项落实情况;群众对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的满意程度和新的意见或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后,政风行风改进情况,评议工作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

2、回访对象。广大交通服务对象和关心支持我市交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在征求意见阶段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同志。

3、回访方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整改、谁组织回访的原则,对照《整改回访落实表》(见附件)整改内容和责任分工,采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或电话回访的方式,详细征询群众对整改结果的态度;采用实地考察和明查暗访的形式,深入查访经过落实整改措施后,评议工作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工作作风、服务水平是否提高,干部队伍的自我约束和奉献意识是否增强

由县区局落实整改的,各县区要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分解责任,落实人员扎实做好回访工作。对各县区局整改情况和回访情况,市局评议督查组将进行复查回访。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复查回访,落实人员,划分责任,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回访工作。

2、对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项落实回访,对整改结果有不满或有不同意见的,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相关科室或个人,进行“补课”,重新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二○○七年八月十日


发布时间:2007-9-5 17:31
信息类别:交通动态
信息来源:抚州市交通局
发 布 人:抚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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