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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

      根据2005年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区)交通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现就做好今年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县(区)局自评,12月15至25日。

  二、考评方法:今年目标考评工作市局原则上不组织考评组下基层检查,而是采取报送材料,县(区)局自评和市局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即由各县(区)交通局对照《交通工作目标考评实施细则》组织自评,各业务工作分别上报市局相关科、室、处,然后由市局各科、室、处根据各县(区)自评意见和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初评,得出科室处对县(区)局的考评意见,报市局考评组。

  三、考评要求:

  1、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年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自评,严肃认真地做好自评工作。

  2、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严格按照考评细则,逐一检查各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本单位工作。没有完成的工作目标,要抓紧落实,以真正把本单位的实绩考核出来。

  3、各单位自评材料、自评结果必须在2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自评结果要有依据,材料上报要求完整,详实、有考评价值。

  附:《交通工作目标考评实施细则》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2006-1-19 17:18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抚州市交通局
发 布 人:抚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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