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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交通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交字[2007]48

 

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交通部门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的各县()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全市交通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主评议  满意度调查  工作方案  通知

抄报:省交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抚州市交通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7月22印发

                                     共印30

 

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群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江西省交通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和抚州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为确保切实做好全市交通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公正评议为手段,调查人民群众对我市及各县(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单位的满意程度,促进各有关单位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现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基本原则
        群众满意度调查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与《实施方案》保持一致的原则;二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保证调查方法公正性。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各县(区)交通局、市运管处、市港航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四是下管一级的原则。

        三、调查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特点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结合我市交通部门实际,2007年市交通系统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对象为全市各县(区)交通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和市汽运总公司。
        四、调查主要内容

  1、被访者对参评单位的总体满意度;

  2、被访者对参评单位具体评议内容的满意度评价;

  3、被访者对参评单位存在问题严重性的评价;

  4、被访者对参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五、调查方法
        1、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点,在领导的带领下,现场征求群众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2、发放调查问卷。向市、县、乡镇、村委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以不记名方式征求意见或建议。

3、召开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各单位要征求群众意见阶段,认真组织由社会各界人员参加的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
           六、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725前)
        完成问卷设计、方案制定和活动地点的选定等工作。
        2、测评阶段(8110日)
        完成市本级交通部门和县区交通部门满意度调查测评工作。
        3、录入汇总阶段(91前)
        由市交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汇总。

七、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方法,营造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2、调查问卷现场发卷、现场测评、现场回收,一张问卷一人填写,严禁发生少数人操纵问卷或一人多填问卷的现象发生。座谈会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进行。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分别负责县区交通局、运管所的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地。
    3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调查的工作人员不得有影响代表填写问卷的行为,不得诱导代表填写问卷。严禁工作人员修改、隐瞒或销毁调查问卷,严禁接受被评议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馈赠或娱乐活动。


发布时间:2007-9-5 17:13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抚州市交通局
发 布 人:抚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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