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市交通工作先进集体具体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局:
现将申报2007年度省、市交通工作先进集体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填写《二OO七年度全省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呈报审批表》,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先进事迹材料文字控制在2000字左右,与《呈报审批表》一并打印成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1月8日前报送局办公室饶彪飞收;
3、所有文字材料与申报表必须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rbf8889456@163.com;
4、各县(区)交通局均为申报先进集体,必须由其所在的主管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三个方面的证明材料,凡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评选表彰。
附件:二OO七年度全省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呈报审批表
抚州市交通管理局
二OO八年元月四日
附件:
二OO七年度全省交通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呈报审批表
填表时间:
|
申报类别 |
|
|
单位全称 |
|
|
职工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简
要
事
迹 |
|
|
|
|
|
|
|
|
|
简
要
事
迹 |
|
|
本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设区市交通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交通厅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
|
说明:先进事迹材料另附,文字控制在2000字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