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名称
收费
性质
标准
计量
单位
收费范围或对象
收费依据
1
水路运输管理费
事业性收费
运费收入
1.6%
营业性运输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37号)
省财政厅(90)赣财工字第151号、省交通厅(90)赣交财统第78号
2
货物港务费
每吨次(省内)
0.60元
托运人或收货人
省物价局赣价工字(1993)第014号、省交通厅赣交综发(1993)第001号
每吨次(长江沿线)
0.80元
3
停泊费
2‰
每艘每月
60元
固定停泊在港区的船舶
200元
4
滩地、场地、固定岸线(坡)使用费
五日内使用每平方米每次
0.20元
托运部门和物质单位
省人民政府赣发[1998]67号文印发《江西省港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物价局赣价工字[1993]第014号、省交通厅赣交综发[1993]第001号
关于颁发《江西省港口费收规则》的通知
六日至十日使用每平方米每次
0.40元
十日以上使用每平方米每次
滩地、场地使用每月每平方米
岸线(坡)使用费每月每米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