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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交通管理局做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承诺

 
  为贯彻落实市委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改进服务态度,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我市交通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交通部门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诚信招商,廉洁引资。坚持以招商引资为总抓手,以服务客商、让客商满意为最高标准,对来我局洽谈投资项目的中外客商,实行首问制,做到热情接待,诚实守信,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努力为客商提供周到服务,确保客商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坚决反对向客商索拿卡要等行为,树立廉洁、勤政,真诚、真心的良好形象。

  二、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力戒漂浮。对来我局各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的客户,满腔热情,主动服务,立说立行。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耐心说明原因,并在7天内研究批复,决不无故拖延。

  三、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坚持源头管理,遏制公路“三乱”发生。对外省、外地车辆和持有“外来投资企业客商证”的车辆一律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对本籍车辆,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合法、收费和罚款数额合法。坚持文明用语,文明执法,文明征费。

  四、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对不持证亮证执法、不按交通行政处罚规定开具违章处罚决定书、超过规定数额罚款、不开具正规罚款收据或对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故意刁难等行为,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和处罚,并向执法人单位举报。凡接到客商投诉和交通服务对象来信来访举报,我局将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我们真诚欢迎来抚投资的各位客商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市交通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你们的监督、批评和帮助。

  监督投诉电话:0794—8223623、8224294

发布时间:2006-1-18 8:52
信息类别:阳光政务
信息来源:抚州市交通局
发 布 人:抚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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